政府档案处的服务承诺

(I) 向公众提供的服务

服务

所需时间

服务表现目标

a

向阅览室使用者提供所需的档案 *

60分钟

95%

b

向阅览室使用者提供所需的图书馆资料

30分钟

95%

c

审批使用版权属政府的历史档案馆藏品,作出版或制作用途的申请

4个工作天

95%

d

审批团体参观历史档案馆的申请

4个工作天

95%

(II) 向政府各局/部门提供的服务

服务

所需时间

服务表现目标

a

向各局/部门提供贮存在档案中心的档案

3个工作天

95%

b

就缩微服务要求提供意见

3个工作天

95%

c

政府缩微服务中心产品的收纳率要达到98%

-

98%

[注*:此类资料不包括封存档案、放存在屯门档案库及低温档案库的档案。在低温档案库(即电子档案库、缩微胶片库和影像档案库)放存的档案,取出後须置放在适应室3天。]